2010年3月29日 星期一

329洋華工會、自主工聯抗議洋華光電與合機電線電纜公司新聞稿:打壓工會、全民公憤 停止剝削勞工、譴責洋華光電

時間:99年3月29日上午11:00
地點:洋華光電公司、合機電線電纜公司(北市忠孝東路一段85號)

新聞聯絡人:自主工聯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洋華工會秘書 杜光宇 0922-635756

觸控面板股王、號稱全球最大生產手機觸控面板的桃園縣洋華光電(股)公司,公然藐視勞動法令,違法剝削勞工,已令全國勞工髮指難容!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洋華光電(股)公司工會等台灣勞工團體百餘人於99年3月29日上午11:00至洋華光電公司及其董事合機電線電纜公司抗議,並提出三大要求:一、非法資遣無效、全體員工復職!二、還我血汗錢、還我加班費!三、停止打壓工會、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號稱全球最大生產手機觸控面板的桃園縣洋華光電(股)公司(董事長),主要客戶就是宏達電(HTC),在台灣(台北與桃園)有1000名員工,中國 (惠州與平湖)有3000名員工,以及越南等,去年上市股價衝到500多元。99年度營業毛利49.25億元,全年每股盈餘22.53元。因獲利亮眼,董事會還決議發放現金股利每股10元,總額達13.3億元。

在亮眼暴利與時尚精品手機背後卻是慘不忍睹的勞工處境!洋華勞工每月加班時數高達100小時,僅有3萬元養家餬口,因為資方長期違法短發加班費。此外還違法低報勞健保與勞工退休金,廠內更僱用大量外勞、建教合作生及未滿十六歲之童工。勞工忍無可忍、為保工作與尊嚴,於98年12月成立工會。但洋華資方為打壓工會,竟把一條生產線移往大陸惠州生產,一口氣非法資遣5名工會幹部及10餘名會員,嚴重侵害工會團結權,損害勞工權益,視法令如無物。

洋華公司似乎忘記了,亮眼的暴利是洋華勞工辛苦拚出來的結果!工會及洋華勞工們要的並不多,只是合法合理的權益,一樣熱愛工作、拚命為公司賺進利潤。工會所企求的,僅僅是卑微的反映同仁的心聲、爭取同仁的合法權益,也避免公司內的各項管理制度違法,來維護公司形象。

洋華早已是國際知名的觸控面版生產大廠,且是業界之冠,國際上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只會越來越多;而遵守勞動法令、尊重工會,只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條件。我們所做的,只不過是請公司遵守法令、為同仁爭取合法的加班費,對比公司去年49.25億元的營業毛利,合法加班費不過九牛一毛。但,洋華公司不顧員工辛勞、不顧企業形象、公然藐視勞動法令、挑戰政府公權力,已引發全國勞工憤怒!

我們強烈呼籲洋華公司停止剝削勞工、回應工會三大訴求:

一. 非法資遣無效、全體員工復職!

二. 還我血汗錢、還我加班費!

三. 停止打壓工會、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馬政府應禁止違法企業赴海外及大陸投資!


洋華光電公司違法事項一覽表

2010.03.29



違法事實



違反法條



政府應有作為


違法資遣工會幹部及工會會員


工會法第35條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依刑法處斷外,並得依法處以罰鍰。


就業服務法第5條


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正式行文認定違法解雇無效!


違法資遣本勞持續雇用及引進外勞


就業服務法第42、47條


依同法第54條中止引進外勞,取消配額並將現有外勞轉換雇主


違法短發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連續處罰2萬元至改善為止


違法低報勞保


勞保條例第14條等相關規定


1.   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保費金額,處以2倍罰鍰。

2.   協助勞工向雇主追償所受損失。

3.  
涉嫌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政府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


勞退新制提撥短少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


1.  移請法院強制執行提撥足額

2.   加徵滯納金

3.   依雇主應負擔金額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員工每月超時加班上百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


連續處罰2萬元至改善為止!


勞動基準法第5條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


建教合作生超時加班


高級職業學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第5條


依同法第12條令其停辦


職工福利金委員會屆期不改選


職工福利金條例第5條


政府行文命令其改選


僱用未滿16歲之童工超時加班


依刑事罪論處


政府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

製表:洋華光電(股)公司產業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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