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洋華光電公司、合機電線電纜公司(北市忠孝東路一段85號)
新聞聯絡人:自主工聯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洋華工會秘書 杜光宇 0922-635756
觸控面板股王、號稱全球最大生產手機觸控面板的桃園縣洋華光電(股)公司,公然藐視勞動法令,違法剝削勞工,已令全國勞工髮指難容!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洋華光電(股)公司工會等台灣勞工團體百餘人於99年3月29日上午11:00至洋華光電公司及其董事合機電線電纜公司抗議,並提出三大要求:一、非法資遣無效、全體員工復職!二、還我血汗錢、還我加班費!三、停止打壓工會、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號稱全球最大生產手機觸控面板的桃園縣洋華光電(股)公司(董事長),主要客戶就是宏達電(HTC),在台灣(台北與桃園)有1000名員工,中國 (惠州與平湖)有3000名員工,以及越南等,去年上市股價衝到500多元。99年度營業毛利49.25億元,全年每股盈餘22.53元。因獲利亮眼,董事會還決議發放現金股利每股10元,總額達13.3億元。
在亮眼暴利與時尚精品手機背後卻是慘不忍睹的勞工處境!洋華勞工每月加班時數高達100小時,僅有3萬元養家餬口,因為資方長期違法短發加班費。此外還違法低報勞健保與勞工退休金,廠內更僱用大量外勞、建教合作生及未滿十六歲之童工。勞工忍無可忍、為保工作與尊嚴,於98年12月成立工會。但洋華資方為打壓工會,竟把一條生產線移往大陸惠州生產,一口氣非法資遣5名工會幹部及10餘名會員,嚴重侵害工會團結權,損害勞工權益,視法令如無物。
洋華公司似乎忘記了,亮眼的暴利是洋華勞工辛苦拚出來的結果!工會及洋華勞工們要的並不多,只是合法合理的權益,一樣熱愛工作、拚命為公司賺進利潤。工會所企求的,僅僅是卑微的反映同仁的心聲、爭取同仁的合法權益,也避免公司內的各項管理制度違法,來維護公司形象。
洋華早已是國際知名的觸控面版生產大廠,且是業界之冠,國際上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只會越來越多;而遵守勞動法令、尊重工會,只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條件。我們所做的,只不過是請公司遵守法令、為同仁爭取合法的加班費,對比公司去年49.25億元的營業毛利,合法加班費不過九牛一毛。但,洋華公司不顧員工辛勞、不顧企業形象、公然藐視勞動法令、挑戰政府公權力,已引發全國勞工憤怒!
我們強烈呼籲洋華公司停止剝削勞工、回應工會三大訴求:
一. 非法資遣無效、全體員工復職!
二. 還我血汗錢、還我加班費!
三. 停止打壓工會、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馬政府應禁止違法企業赴海外及大陸投資!
洋華光電公司違法事項一覽表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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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資遣工會幹部及工會會員 |
工會法第35條 |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依刑法處斷外,並得依法處以罰鍰。 |
就業服務法第5條 |
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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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11條 |
正式行文認定違法解雇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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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資遣本勞持續雇用及引進外勞 |
就業服務法第42、47條 |
依同法第54條中止引進外勞,取消配額並將現有外勞轉換雇主 |
違法短發加班費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連續處罰2萬元至改善為止 |
違法低報勞保 |
勞保條例第14條等相關規定 |
1. 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保費金額,處以2倍罰鍰。 2. 協助勞工向雇主追償所受損失。 3. |
勞退新制提撥短少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 |
1. 移請法院強制執行提撥足額 2. 加徵滯納金 3. 依雇主應負擔金額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
員工每月超時加班上百小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 |
連續處罰2萬元至改善為止! |
勞動基準法第5條 |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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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合作生超時加班 |
高級職業學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第5條 |
依同法第12條令其停辦 |
職工福利金委員會屆期不改選 |
職工福利金條例第5條 |
政府行文命令其改選 |
僱用未滿16歲之童工超時加班 |
依刑事罪論處 |
政府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 |
製表:洋華光電(股)公司產業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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