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抗議勞委會逼洋華工會跳樓行動採訪通知
時間:99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00
地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
新聞聯絡人:自主工聯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洋華工會秘書 杜光宇 0922-635756
洋華勞資爭議持續擴大發酵,馬政府的勞委會失職幫不了忙也就算了,還要落井下石,難道是想逼死洋華工會和自主工聯嗎?洋華工會及自主工聯50人於99年5月31日周一上午十時至勞委會清算馬政府的勞委會到底在洋華勞資爭議案做了甚麼?並公布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勞資爭議科科長寫給中山大學社研所所長王宏仁的信件,突顯馬政府的勞委會,似乎有官商勾結,與洋華資方聯手打壓勞工,根本是想逼死洋華工會與自主工聯的意圖?
洋華工會幹部及會員99年3月12日遭違法資遣至今,勞資爭議持續擴大,遭非法解僱的工會幹部及會員仍未復職、短發的加班費也未給付、短提的勞退金也未強制執行提撥。在勞工權益毫無回復之餘,勞委會官員竟還大動作指控及徹查洋華、勝華工會有拒絕讓有會員資格的員工入會等所謂工會不當勞動行為,並中傷自主工聯串連國際工會團體聲援是損害國家形象。
洋華工會幹部及會員99年3月12日遭違法資遣至今已兩個多月了,沒有薪水,沒有工作,還要四處找宏達電公司、各政府機關陳情,呼籲洋華光電儘速解決勞資爭議。勞委會的官員每天就坐在辦公室吹冷氣領高薪不幫勞工的忙,閒著無聊沒事還要寫信辱罵中傷洋華工會和自主工聯,不知道勞委會的官員是忘記依法行政、還是不甘寂寞?為何勞委會變成了一個無能的資委會?
資方諸多違法勞委會僅開罰不到十萬元。也沒看到官方一紙認定違法解僱的公文。甚至傳聞廠內下月又要引進大批外勞,持續嚴重超時加班與短發加班費(未以全薪計算)。前述違法情事尚未解決,後面繼續引進外勞、徵人,在馬政府的勞委會繼續縱容資方違法剝削勞工之下,我們擔心洋華光電公司恐怕將上演富士康員工十連跳的事件?
洋華工會及自主工聯50餘人於99年5月31日周一上午十時至勞委會清算馬政府的勞委會到底在洋華勞資爭議案做了甚麼?並要求勞委會立即協助工會幹部復職、全廠發放足額加班費、強制執行短提的勞工退休金、撤換失職無能的勞資爭議科科長,否則將串連更大規模的勞工抗爭行動,並展開年底五都反輔選行動!
以下是勞委會針對我(中山大學社研所所長王宏仁)在蘋果日報投書「血汗手機 事不關己?」的回應。聽起來,很像經濟部的回應。其他說的很多情況,在學界討論CSR都已經談論很久了,怎麼還是一樣的論調?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勞資爭議科拜讀你於蘋果日報所寫的血汗手機事不關己,有所感並想與你分享一些勞動人權與企業社會責任:
一.文中所提勝華及洋華光電的觸控面板產業,確實是台灣重要的產業,但其經營者或許並非全由科技業直接經營而起,偶有自傳統產業起家,這些家父式(父權式)的經營理念,往往較為忽略勞動者的基本權異,如加班往往超過法定上限,但有部分台灣勞工及大多數外勞均認為超時加班是增加其收入的好方法,但在滿載訂單與人力彈性化的法制作業下產生矛盾與衝突,老闆們與經營幹部往往無法遵從法令之規定.
二.教育部的建教合作計畫已有本末倒置與助長雇主濫用在學學生的勞動力,以此次洋光電的案件,違法使用童工並非建教合作生,而是工讀生,並且是其中一位工會幹部的小孩,該母親擔心夜間上班時小孩閒蕩,要求領班夜間給與一起與母親加班,另高職私校的高學費已始得許多家庭無法負擔學雜費,學生必須自謀其力,在洋華光電包吃包住,每月建教合作生稱尚可領到25000左右的薪水,其實他們也擔心事情鬧大後無法有建教合作計畫,的確教育部已停止該公司99年之建教合作計畫.亦有部分同學就失去該見習機會有所遺憾!
三.此次有關洋華公司的違反勞動法令部分,桃園縣政府及本會北區勞動檢查所,職業訓練局,勞工保險局均已裁罰,公司低報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部分已於四月申報時調整覈實申報.
四有關洋華或勝華公司的工會組織運作,經瞭解並非採公開招募會員之方式來雙手歡迎其他勞工之加入,其中勝華已由本會專門委員協同桃園縣政府協調要求要讓所有願意加入之員工加入,目前勞資關係已有所改善,但因洋華光電之案件僅有90人為會員,該公司本國員工計有近一千名,有四百餘名勞工要加入工會,被工會所拒絕,目前該公司已向桃園縣政府反應,另該工會最近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亦不通知16名會員與會,此等是否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一節,已由主管機關瞭解中.
五另外協助該兩公司工會運作之自主工聯目前以定型例稿通告全球各工會團體,已造成國家形象受損,政府基本上尊重勞工權利與運動,但不能將工會及工會幹部當成工具,亦希望這些工運團體能客觀公正協助勞工團體!
;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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