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企業社會責任怎能不懂?

清大社會所碩士班研究生、高科技冷血青年成員林名哲投稿自由時報,5月6日在該報自由廣場刊登了他的文章。很遺憾的是,原本以蘋果電腦和Nokia手機的供應商行為準則強烈控訴宏達電的調性,卻被編輯改得慘不忍睹。

工會在感謝高科技冷血青年同學們的聲援和論述之餘,也把原文在此轉貼。這篇文章篇幅不長,卻具體而微的講到了廠牌商可以以及應該對供應商要求的重點。企業社會責任一開始就是洋華工會的抗爭重要的一部份,遺憾的是一直到現在為止,洋華資方和宏達電都完全沒有顯示出任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跡象。在閱讀文章之餘,我們也得更加把勁了!






企業社會責任怎能不懂?

日前學生團體「高科技冷血青年」在宏達電新機發表會外抗議,要求監督供應商洋華光電的勞動條件。宏達電執行長周永明卻表示,抗議要找對對象,他不知道如何幫助洋華員工。周永明認為供應商的違法情事與宏達電無關,顯示他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不足。

今日,隨著垂直整合應用到各生產領域,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界定也不再限於單一企業,而擴及供應鏈之間的監督。關於供應鏈當中的企業社會責任,已獲得國際普遍重視。《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就明言,「企業應該在可行情況下,鼓勵包括供應商和分包商在內的商業夥伴應用符合本指導綱領的企業行為準則。」隨後,將社會與環境考量納入供應鏈管理過程的「責任性供應鏈管理」便被提出,許多企業也開始制定對供應商的社會責任規範。以知名品牌Nokia和Apple為例,Nokia在2008年修訂他們的供應商要求(Nokia Supplier Requirements),內容包含對供應商在工安、福利、工作條件的規範,例如供應商應確保員工工時不超過當地勞動法令規範,且在自願的狀況下加班。Apple也制定供應商行為準則(Apple Supplier Code of Conduct),要求供應商不得使用童工,每週總工時不得超過60小時,且應給足法定最低工資與加班費。Apple並在今年公佈供應商責任報告,稽核102家供應商,要求違反行為準則者在九十天內提出改善計畫。Apple甚至終止和一家員工嚴重超時工作的供應商之間的合作關係。這些手機大廠紛紛展現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決心,反觀宏達電在國際上打廣告建立品牌,對攸關品牌形象的企業社會責任卻毫不重視,放任洋華逼迫員工超時加班、使用童工。

企業社會責任不只是成立基金會援助弱勢,對於生產流程中的剝削更應積極抵制。HTC手機的廣告詞是「你不需要懂手機,你只需要手機懂你。」難道宏達電高層也認為他們「不需要懂企業社會責任」?



自由時報大修後的文章:企業的社會責任

轉貼自高科技冷血青年部落格苦勞網

2 則留言:

  1. 「高科技冷血青年」中華勞促會 肯定支持你們的行為 目標 方向
    但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界定,需要具備勞資双方深厚經驗的人協助
    本會在這方面有專門處理方式及專人,你們有需要.有意願的話,可以共同討論
    本會絕不推諉


    中華勞促會
    www.labor-p.com
    mail: mrlin678@yahoo.com.tw
    0982-015378 機要祕書 Mr 朱
    02 297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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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嘜爽要講
    http://tw.myblog.yahoo.com/jw!lmRF_RmfAht4cCGNYu5mgg--
    中華勞促會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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